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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(3 / 4)

主将命令,他的部曲从来不多说一句话,现在却突然建言。吕蒙侧眼一看,只觉得那个佰长的眼里幽幽的,冒着青光,虽然掩饰,却忍不住往金饼的方向看。光那地上一摊,已经是寻常兵卒一辈子也拿不到的财宝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远在城外,对面又是异乡来客,背景不明,完全处在法外地带。在这里杀人越货,哪怕是军队,也很难指摘。

果然,另一边,也有一位士兵说了:“你,过去,把那边的包袱也打开。”他拿刀身朝其中一位黑衣人肩上沉沉一拍,几近杖打,对方只能踉跄着听命。

“你也去!”还有更多士兵在叫唤。

未顷,几个布包都已经在地上摊平。诸般物什其实不多,但在过半的夜色里,都显得熠熠生辉。寻常人都能认出来的,有丝绸两匹,青铜熏炉一只、豆灯一只,玉佩、玉环、玉璧数枚,盒子,奁子,件件数来,有一二十件东西。

“腌臜东西,这几个是什么人,竟有这么多宝物。一定是图谋不轨!”那佰长恶狠狠说完,竟一脚把身边的黑衣人踹倒在地,又踩上两下。其他士兵也纷扰:“快杀了!”“留不得他们!”还有人说,既已拦截下来,根本就不需要知道原来要送给谁了。

如果从高处俯视,会发现这只精锐小队,忽然变得有些混乱,像一朵逐渐弥散开的云。围着展出的财宝,所有人似怒似喜,似惊似恐,保持一段距离,却又被牢牢吸附在那安全范围之外,嗡嗡嚷着,失去原本的秩序。

“你们别乱来,这人的命不要了吗!”黑衣人首领也紧张,刀在士兵的脖子上又紧了紧,快要嵌进肉里。连那士兵自己也慌起来,喊着让同僚停手,却没有一点效果。

这时候,人命已经不重要了。

吕蒙的声音,终于压下来:“大家跟随吕某这么久,应当知道,好处都是大家的。但杀不杀,什么时候杀,这里只有我说了才算。”话语并不激昂,却将士兵们闹哄哄的声音削去一半。他们依然贪婪,却停住了刀兵。

但这能控制多久?

——他没有把握。

这是江东军制的特点决定的。孙策早期依附袁术,只带千余兵马南下,几年之间,席卷江东,之所以动作这么快,就因为他没有完全凭借自己去筹兵募粮、扩大势力,而是放任大小将领、宗帅、豪强加入,各自领兵,各凭本事。所以直到现在,在豫章、鄱阳、丹阳各郡,将领各自扫荡山越、讨叛乱、平豪族的,缴获的兵员资粮大部分都可以留下自用,只要拿小部分上缴地方。

猛虎虽强,唯有四爪;狼豕分食,众数百千。这就是为什么孙家虽然横行杀戮,人心惶惶,却始终能保持脆弱平衡的一个原因。

吕蒙就是这里面的一只狼——目前还是不太起眼的一只。原因很简单,他的部曲继承自姐夫邓当,原来就是别部司马编制,仅仅是很小一支。后来蒙孙权垂青,让他吞并了另外几支部曲,才有现在的状态。但吕蒙没有家底背景,兵卒吃穿用度,一心所系,唯有功绩和掠夺,这里面掠夺还占得多数。

像这种法外之地里的不明人士,身怀重宝,后无靠山,简直是肉已经掉进豺狼嘴里,就算是主人也很难让它们吐出来。

但它们毕竟还没有吃。就这一点顾忌,已经能看出来吕蒙和其他将领的不同。

就在这微妙悬置的关口,却是刘基打破了局面。

“诸位兵官先别急着动手,财宝虽贵,干不干净倒是另说。”

他主动从藏身处走出来,一介布衣之身,片甲未穿,但声音朗朗。

还是佰长先说话:“公子这意思,金子还能有不干净的?”

刘基肯定道,“自然会有。要是由龙纹花穗荒帷罩着,金银锦帛罗绮裹着,受那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护佑,长期和金身共置,甚至覆在五体七窍之上,那是不是能说——不洁?”

士兵里当然有人没听懂的,但也有有见识的人,低低传几句话,便有人惊呼一声:“这些……难道是明器?”

话刚出口,在月过中天的夜里,紫林莽莽,忽然就只能听见此起彼伏的呼吸声。

“公子,请……请把话说清楚。”有人胆子壮的,低低说出。

“看玉是比较明显的。”刘基从士兵手里接了个火把,快步走到摊开的宝物旁边,以火光虚指其中一块翠绿色的玉璧,“这片玉璧上布满整齐的谷纹,‘谷所以养人’,五谷丰登,天下丰饶,所以谷纹玉璧规制崇高,常常作为王公子男的葬玉使用。玉可保尸身不腐,死者前胸后背以及其他部位用这样的玉璧覆盖,再用织物编联,就如一件玉甲。你们想象一下,这枚玉璧被扒下来之前,那贵胄的尸身还是鲜活的;扒下来的时候,才在眼皮底下腐化成泥。”

最后一段刘基没见过,现编的,为了强化描述效果。他跟吕蒙交换一个眼神,见吕蒙表达感谢地微微点头,但同时,脸色也有点发青。

自有汉以来,神鬼之说不绝如缕,上至君王,下至黎民,蔚然成风。毕竟前有高祖斩白蛇而起,后有汉武因巫蛊之事前后诛连数万人,要说完全不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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